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高级岗位招聘公告
2015-09-16 15:01:13
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规定,我校2015年教师高级空缺岗位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2000多亩,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28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68个本科专业(方向) 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100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基本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专任教师18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300人,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专兼职院士等20人。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权自行评审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物理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数字化学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农村研究院、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农药与化学生物学、夸克与轻子物理、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信息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学等15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二、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78个,其中:教授四级岗位27个;副教授三级岗位51个(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善于团结协作,乐于从事高等教育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3)具备所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备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
2.岗位任职条件
(1)校内应聘者: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级条件》(见附件2)。
(2)校外应聘者:基本条件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级条件》(见附件2)中规定的除教学工作量之外的其他条件,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应聘教授岗位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应聘副教授岗位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截止2015年6月30日);须提供至少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三)应聘程序
1.校内应聘者: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主页登陆数字化校园平台,在人事信息栏中人事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2.校外应聘者:与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单位初审通过后再通过招聘平台注册后进入岗位聘任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特殊优秀人才在平台中未设置相应岗位的请致电咨询。
3.特别说明:学校和各学院全年受理校外人员应聘。对高层次人才、海外回国优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不受此次公布岗位数限制(详情请致电咨询)。
(四)时间安排
1.校内应聘者申报时间安排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校外应聘者通过应聘学院初审后请于9月22日前通过招聘平台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校内评审程序结束后,学校将在校内和网上公布结果。
(五)薪酬待遇
1.校内应聘者按其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岗位津贴。
2.校外应聘者获得聘用后其待遇按照引进人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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