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奖励优秀推免生的政策公告
2015-09-29 14:18:00
华中师范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112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40位左右,并继续高歌前进在建设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征程上。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含1个培育学科),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面向全国招生。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研究生选报我校,我校将加大奖励和优惠力度,为各位有志报考我校者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将从今年开始,对新招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含我校本科生推荐免试报考我校)实施下列八项奖励政策或优惠措施:
1、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年)。
2、学校划拨专项资金,另外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鼓励优秀推免生在我校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优秀生源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包括我校学生在内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推免生。该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二等奖奖励5000元/人,具体参见学校后续出台的相关文件。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
3、凡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选“华博计划”后,在硕士学习阶段均可享受高标准研究生助学金(每月约1600元,约为普通助学金的3倍);博士阶段约为每月3500元左右。我校的本科推免生入选“华博计划”后,将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并从大四上学期开始享受每月1000元(本科阶段)的研究生助学金。具体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文件(华师行字[2015]195号,简称“华博计划”)。
4、除上述奖助政策外,所有推免生仍可按要求正常参评其他类奖学金,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相关规定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4]140号)执行。
5、凡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先期优先与高水平导师互选,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候选人资格。“华博计划”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一般由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基地、平台)的、承担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水平优秀教师担任。
6、对入选“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我校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联合培养力度。例如:(1)加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选派力度。通过举办公派留学英语提高班,完善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培育机制,拓宽公派出国留学渠道等,进一步加大公派留学选派力度。在选拔推荐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公派联合培养时,“华博计划”入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建立“华博计划”博士生国外访学资助制度。学校积极为“华博计划”研究生赴国外访学创造更多机会,资助“华博计划”研究生出国访学的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在外期间生活费(标准比照国家留基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的1/2-2/3。(3)加大研究生国际会议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力度,让优秀研究生与国际同行学者直接进行学术交流,拓宽国际视野。“华博计划”入选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优先享受资助,报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全部国际旅费。(4)“华博计划”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学院或导师安排其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接受为期1至2学期的联合培养,学校给予资助。
7、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一律免缴复试费(原为100元)。所有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在报到入学后可获得200—400元左右的复试交通补助费。
8、简化招录过程。我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报考我校,将优先录取,其复试成绩主要参考学院推免选拔的成绩。凡是参加了我校相关学院举办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并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只要取得其所在高校的推免生资格,我校也将优先录取,其复试成绩主要参考夏令营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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