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回顾】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2015-12-05 11:58:25
“十二五”规划以来的五年,是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措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我校“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荣获"湖北省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近五年来,学校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纪委全委会、纪检组织审计联席会“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了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制度,强化了“一把手”责任;坚持实行评先评优中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二、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防治腐败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近五年来,学校坚持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校62个二级单位从环境、制度、权力、管理、思想道德、政策、岗位风险等7个方面共查找出风险点532个,制定防范措施1063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前列,先后在教育部、湖北省做了经验交流。
三、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出台和修订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信访监督暂行办法、违反经济责任行为问责办法、二级单位设立纪检员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协调全校40多个学院、单位和部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务公开、干部考核、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90余项管理制度。
四、认真围绕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权力运行得到规范
共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人才引进、各类招投标监察514场(次),组织791人(次)参加了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监察。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推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减资金近1亿元。排查了工程建设项目,清理了“小金库”。检查科研项目1215个,重点检查项目59个,退缴违规经费近90万元。
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查摆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委坚持查访、查处、曝光、追责“四管齐下”,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办公用房整改、因公出国(境)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务接待、差旅费等制度,查处并通报了4起违反“四风”案例,干部职工使用公款送礼、宴请等拜年拜节活动大大减少,“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14年较2013年下降14.50%。
六、有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
五年来,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坚持每年一个主题以“七个一”即:一次民主生活会、一本学习资料、一本廉政读物、一次主题报告、一次警示教育、一次正面典型教育、一期橱窗等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改版了纪检监察网,开通了廉政短信平台,建立了纪检监察信息群,做到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的有机结合。
七、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把做好信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对实名举报信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2011年至2014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举报253件(次),办结率达90%。对3人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13起招生诈骗、违规收费举报进行了查处,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2.1万元。
八、积极推进“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推进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围绕主业,聚焦主责,纪委对牵头或参与的31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或继续参与8个,退出23个,精简率达74%。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取得研究成果30余项,完成了教育部、湖北省纪委、校内重大调研课题5个,公开出版《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专著,荣获十七大以来全国高校党建研究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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