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2017-12-05 17:16:20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为推进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单位通过引进外国专家和团队,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增强学科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提升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能力。瞄准“高精尖缺”,持续优化引进外国人才队伍结构。立足“服务大局、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围绕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急需紧缺,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优势,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持续优化外国人才队伍结构,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注重引进青年人才,完善人才引进体制机制,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与交流提供更加广泛有力的人才支持。
2.主动提升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能力。先进装备制造、软件和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关系国家核心战略利益,相关学科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引进相关领域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争取为重大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目标发挥关键性作用。为提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和科技专项服务的能力,国家外国专家局2018年度起专门设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和支持相关专业主动对接重大科技专项需求,积极开发国际高水平人才资源,引进世界一流人才,开展前沿尖端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
3.更加注重重大引智平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2017年度新设立的“‘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2018年度要求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不断丰富项目内涵,加深合作层次,以团队引进和智库建设为重点,更好地为国家战略服务。
4. 2018年度项目结构有较大调整。国家外国专家局对2018年度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进行了梳理、整合,现将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和高校重点项目两类(不再设立“学校常规”项目,统一纳入“高校重点项目”类的“学校特色聘专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平台项目、重点引智项目和引智专项支持比重,持续增强国家级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加强成果汇报和绩效管理,增强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使用效益。项目获批后,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精心组织项目执行,按照我校外专经费管理相关办法规范经费使用,保障引智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在项目系统总结成果,提高绩效管理。
二、项目类别和要求
项目结构:此次组织申报的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主要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一类是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主要包括: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学科发展目标和办学特点,以“高端”、“紧缺”、“特色”为重点,落实“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要求,根据项目系统里各项目指南申报有关项目。
(一)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项目定位
为更好的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专家,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深入实施,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在高校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校引进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领域开展研究的尖端外国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的外国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专业领域在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大数据这四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具备攻克制约发展难题、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以及开展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技产业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的领军人才。能够推动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在国外承担过上述领域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在国外相关重大建设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在国外相关行业知名企业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在华工作1个月以上。
工作内容:在学校开展相关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合作科研,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学校研究水平提升。参与学校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相关领域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和任务,能够实现研究成果快速转化和应用。有效引入国外先进科研组织管理模式,组建中外融合的高水平研究团队,迅速提升我国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研究,实现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实际需求提出预算方案,对符合该项目有关要求的外国专家国家外专局将予以重点经费支持。
2.“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项目定位
根据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倡议(“一带一路”)需要,为增强高等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水平以及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服务水平,提升高校为我国外交大局服务能力,国家外专局从2017年度开始设立了“‘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
建设标准
该项目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籍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以及组织外国专家团队开展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法律政策、人文历史、语言研究、外交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引进对象和条件
该项目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的外国专家,每人不少于1个月。
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
本项目主要支持团队项目(5人以上)申报。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
项目定位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对象和条件
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的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4)“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上不少于2个月。
入选专家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颁发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证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与“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高端外国专家享受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以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利和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护照扫描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6)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二)高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4.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
项目定位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从2017年度开始实施“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引进对象和条件
受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3)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4)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5)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经费支持
国家外专局对此项目的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包括工资、基本保险、住房费用和往返差旅费等。
5.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项目定位
本项目旨在通过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层次外国专家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提升我国高校国际化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对科研、学术的兴趣,带动我国高校学术影响力的提升。
引进对象和条件
可申报本项目的外国专家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沃尔夫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获得者。
外国专家不可在同一时间段申报不同高校的“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经费支持
国家外专局批复立项后,学校可自主聘请上述国际科技大奖获得者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费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确有需要者可享受国际航班公务舱等优惠。
6.“海外名师”项目(本项目全校限报1项)
项目定位
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综合竞争能力,国家外专局支持部属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
建设标准
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依托学科须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1)能够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关系,并能清晰估量和阐述该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作用;
(2)能够准确掌握相关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该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国际上前十位代表人物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3)熟悉并客观阐述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与其已有一定的合作关系或者交流基础;
(4)明确拟聘请的专家或者学者来华工作的学术目标,并有详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安排;
(5)具有较强的人才和设施优势,能够提供相关的配套支持。
(6)联合至少1所非部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实质分享“海外名师”项目资源。
引进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者学者。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
获准立项的项目限聘1名专家或学者,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海外名师应当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3)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6)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7)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申报单位在系统中填报时需提供:
(1)三封推荐信或者介绍函(其中应当包含至少一封来自国外相同学科或者专业的专家或者机构的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国内本校以外的专家或者机构的推荐信。)
(2)拟聘请专家或者学者本人同意来华工作的承诺函件。
(3)“海外名师”项目联合实施确认函
经费支持
项目入选后,获批经费可用于专家往返国际国内旅费、在校期间住宿费、薪酬或生活补贴;项目滚动周期不超过5年。
7.学校特色聘专项目
项目定位
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人才整体需求,国家外专局2018年度起整合设立“学校特色聘专项目”(涵盖往年的“学校常规项目”需求,不再单独设立“学校常规项目”)。项目旨在立足学校自身整体发展战略,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促进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升,特别鼓励聚焦特色学科和优势领域长远发展开展项目。
项目要求
本项目支持全校所有学科门类聘请外国人才承担学校日常教学任务,开展合作科研、讲座讲学等活动。
(1)服务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凸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如培育优势学科专业,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和改革专业课程,注重和加强实验实践教学,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等。
(2)服务学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如,加强原创性研究,引导和促进多学科交叉,建立师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突破重大科技瓶颈问题,提升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扩大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影响,满足科技前沿重大需求,支持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等。
(3)服务高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为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4)服务高校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大力开展与国外优势学科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国外文化领域名师大家,有效借鉴国外文化传承创新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能力,增强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充分体现高校作为传递文明、创新思想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增强高校推动中华文化复兴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引进对象和条件、经费支持
该项目申报时分为短期项目和长期项目两类,填报时请在项目名称后加(短期项目)或(长期项目)。
(1)短期项目
支持教学科研单位聘请一名或多名国(境)外文教专家来校从事讲座、讲学、合作科研、专业教学等工作。聘请外国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学校将根据方案设计是否符合学科需求以及实际聘请效益是否突出等指标进行考核并给予资助,其中实际来校工作15天及以上者,可资助外专往返国际国内旅费、在校期间住宿费和生活补贴;来校15天以下者,不资助外专往返国际国内旅费,仅资助在校期间住宿费和生活补贴。
(1)长期外专、外教项目
支持教学科研单位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长期(6个月及以上)来校工作,承担学校日常教学任务或者从事科研活动。
来校工作外国人分为专业外专和语言外教,分别享受学校相应待遇。
三、项目申报方式:以上所有项目申报方式为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点击“教务教学”——(第二项)“国交引智服务”,打开后进入“华中师范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点击项目申请,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仔细阅读“项目类别详细指南”后,填报项目申请,之后请学院分管外事领导或外事秘书登录系统,作为学院项目申请工作负责人(B类用户,如至今仍未联系国际处授权,请联系国际处李萍),审核提交项目申请到国际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将所有申报项目的项目类别、名称和项目负责人汇总填报附件1中的表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处。
五、关于2017年度项目总结:
请所有获批执行2017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各级各类项目的项目(含3个111计划基地、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学校重点聘专项目;学校常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学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中撰写项目成果总结或年度总结(适用于项目周期为多年的国家重点项目)。
联系人:李萍,电话:6220,QQ:439996125,电子邮箱:liping@mail.ccn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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